第五十一章 侦查方向-《一骑绝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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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一件案子要想不被抓到,最重要的是什么?
低调。
如果有人像周运凯那样常年喜欢去看一些案件卷宗,在网上搜索各种真实案例,就会发现那些行为嚣张,挑衅警方的变态杀人,其行为越怪异,就越容易被警方找到线索从而逮捕。
这在犯罪心理学上,叫做犯罪表现欲。这种人往往喜欢彰显自己的犯罪经历,有拍视频、拍照片,现场留下字迹,在监控里羞辱警方等行为方式。
著名连环杀人魔查尔斯在犯罪现场留下宗教符号和侮辱死者的话,警察根据这些线索很快找到了身为邪教教主的查尔斯。
抢劫杀人犯康某砍死同村村民,抢走25000元财物,逃亡时拨打110挑衅警方,详细描述了自己杀人过程,并称“有本事来抓我”。警方根据手机移动端信号,迅速锁定了他的位置,将他捉拿归案。
犯下了案子,还故意留下很多线索,以此来羞辱警方,挑衅警方的威严。这种方式在有些罪犯眼里很酷炫,但在真正的高智商头脑型罪犯眼里,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脑残行为。
犯罪其实并不神秘,躲开监控、在犯罪现场不留下任何指纹、DNA等一切指向性线索,警察就根本找不到你这个人,拿你没有一丁点办法。
除非你跟这个人实在有什么深仇大恨,被警方强行摁了指印,写了画押口供,这基本就算你倒霉。
不要怀疑没有这种现实。聂案、呼案、滕案,很多例子证明,哪怕你没有犯罪,同样是可以被顶上杀人罪的罪名上刑场的。在2002年,可没有什么孤证不立的说法,即便有这种说法,也只会体现在周运凯这种人身上。
换了另外一个人,其实单凭那枚指纹,在那个有罪推定的年代,就可以让一个无辜的路人上刑场。当然,这世上每年命案这么多,也不是每一件都是冤案,更多的是还悬而未解的案子。
像白银案牵连这么广,影响这么大,公检法机关照样没有随便找个替罪羊出来送上法场。而是几十年如一日,孜孜不倦地追查着凶手。
所以大部分的公检法机关还是很好的,害群之马终究只是少数。至少方俊龙就不会做这样的事情。
方俊龙现在很头疼,因为他发现,这又是一起难度很大的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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